中共旺蒼縣三江鎮委員會履行《中國共產黨章程》賦予的領導本地區的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的職責,并履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的主要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鎮黨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討論和決定本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中的重大問題。需由鎮政權機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重要事項,經鎮黨委研究討論后,由鎮政權機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三)領導鎮政權機關、群團組織和其他各類組織,加強指導和規范,支持和保證這些機關和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職責。
(四)加強鎮黨委自身建設和村(社區)黨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鎮黨委的黨組織建設,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對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鎮單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務和引進工作。
(六)領導本鎮的基層治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生態環保、美麗鄉村建設、民生保障、脫貧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旺蒼縣三江鎮人民政府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的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職責,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的主要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 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四)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六)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六)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七)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共旺蒼縣三江鎮委員會、旺蒼縣三江鎮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共同承擔的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疫情防控、森林防滅火等工作,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三大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切實履行和層層壓緊壓實生產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滅火、防汛抗旱、地質災害、生態環境、公共衛生、食品藥品安全、動(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運輸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災等方面的監督管理責任和防災減災救災責任,嚴密防范和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