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民政局,內設機構7個(辦公室、社會救助股、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股(養老服務股)、社會事務股(兒童保障股)、基層政權和社會組織管理股(社會組織黨建股)、規劃財務股、政工人事股。所屬事業單位有旺蒼縣社會救助服務中心、旺蒼縣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旺蒼縣兒童福利院)、旺蒼縣社會福利綜合服務中心,旺蒼縣婚姻登記處,旺蒼縣殯葬管理所,旺蒼縣殯儀館),直屬事業單位6個。局機關黨委下屬4個黨支部,共有黨員72名。
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規范性文件,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社會團體、社會服務等機構的監督管理,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負責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負責組織落實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并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工作,負責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六)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養老機構管理工作。
(十)負責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全縣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負責慈善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捐助、福利彩票工作。
(十二)全面落實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志愿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社會福利、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救助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管理、監督無業務主管單位的全縣性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的黨建工作。
(十五)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h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行政審批局負責民政方面事務的行政審批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縣民政局負責民政方面事務行政審批的事后監管工作。(3)兩部門之間要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監督制約等運行機制。
2.與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行使殯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行政檢查權。(2)縣民政局負責殯葬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職責。(3)兩部門之間要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監督制約等運行機制。
3.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旺蒼縣行政區劃圖由縣民政局會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