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醫保局設下列內設機構:(一)辦公室(基金財務與法規股)。擬訂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息、宣傳、普法、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黨的建設、紀檢監察、信訪維穩、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法律顧問管理、對外合作交流、離退休、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醫療保障基金歸集,擬訂醫療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計劃。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二)待遇保障股(醫藥服務管理股、醫藥價格與招標采購股)。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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