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統計執法隊、統計工作督導室)。主要職責: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和后勤管理;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政務督辦和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文秘、政工、人事、黨務、離退休人員管理、財務、會務、政務信息、目標管理、辦公自動化、統計宣傳、檔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訪、維穩、應急處理、計劃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負責對全縣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實施全縣統計調查業務的設計和監管,審查本行政區域內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審核、備案本行政區域內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負責統計法制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聽證、應訴及其他有關法律性事務;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對相關統計基礎工作和數據質量進行日常監管、審核評估和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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